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 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升工作效能,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该条例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明确指出,武汉市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应依据本条例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请求,确保公正公开的处理流程。


第三条强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信访活动受到法律的保护,鼓励他们通过这一渠道向国家机关和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所有信访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现法治精神。


第四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信访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


最后,第五条要求这些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信访处理部门或配备兼职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工作的顺畅进行。


扩展资料

《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经1992年12月19日武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25湖北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分总则、受理、信访者的权利和义务、信访工作部门及人员的职责、领导和监督、奖励与处罚、附则7章2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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