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2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打造和谐、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条例。


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活动。其中,物业管理定义为业主通过选择并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双方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设施、设备及周边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同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各级政府在物业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他们推动工作规范化,保障业主的管理权,推动物业管理专业化和市场化发展,鼓励运用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而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冲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也给予协助和配合。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则肩负自律管理职责,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通过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监督其依法经营和服务,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1998年7月29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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