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7
1. 劳动者的入职证明材料:包括《入职登记表》和《聘用书》等文件。
2. 劳动者的工作职责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等文件。
3. 有关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等制度文件。
4. 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和《银行打卡记录》等。
5. 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据:如《考勤表》或《考勤记录》等。
6. 劳动者离职的相关资料:例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或《辞职申请》等。
如何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有效性:
1. 国家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依照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比其他书证具有更高的效力。
2. 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和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登记的书证,比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更有效。
3. 原件和原物,比其复制品或复制件更有力。
4.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比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更具效力。
5. 法庭主持的勘验笔录,比其他部门主持的勘验笔录更有效。
6. 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更有力。
7. 其他证人的证言,比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的证言更有力。
8. 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比未出庭作证的证人的证言更有力。
9. 数个种类不同但内容一致的证据,比一个孤立的证据更有力。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讼还是仲裁,证据都是决定性的因素。每个案件都需要充足的证据来支持裁判,只有这样的裁判才可能是公正的。在收集劳动仲裁证据时,应保留好证据原件,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应尽量提供保存证据原件的对方依据或证据,以降低自己无法举证的不利影响,或者尝试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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