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规定活人可以捐献心脏,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是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现在不少器官移植发展得比较好的国家,其实也都经历过依赖死囚器官做供体的阶段,而我国能够从现在开始就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发展速度足以令人瞩目。社会的边缘人,并不代表可以沦为法治的局外人,宪法保障公民的人格权利不受侵犯,死刑犯也必须同等适用。
终止死囚器官捐献,是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发展的新起点,也是社会进步、法治精神不断升华的一次良好契机。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说。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6年来,初步建立了科学公正、符合伦理的公民逝世后无偿器官捐献体系。每百万人口年捐献率较2010年已有大幅度增长,年捐献量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三位。该体系挽救了一个个濒临绝境的生命,在国内外产生了良好反响,标志着我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展开了新的篇章。
扩展资料:
2010年3月,人体器官捐献体系首先在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浙江、广东、江西、福建厦门、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十个省市开始试点。4月20日,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正式启动。
广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介绍,广东省将成立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对器官捐献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统筹管理。
以后,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信息都汇总到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建立人体器官捐献者资料库和受者资料库。广东的试点在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进行,每个城市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据悉,由于交通意外死亡人数比较多,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计划发动广大的驾车人士加入人体器官捐献者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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