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摩托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时,与运行中的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属于交通事故还是安全生产事故?

12月15日晚上下班后,于6点35分,骑摩托车回租房过程中,某厂区巷子里突然开出来的一辆叉车,并与之相接撞。(注,冬季的6点35分,温州城里已经至少黑了九成左右,但叉车及等装货的货车均未开启任何指示灯或大灯,也未设置任何正在作业的警示标志,而且该路段没有开启路灯)。造成摩托车驾驶人重伤。
现在疑问有3:1,警方表示,叉车不属于运输车辆,不属交警管辖。请问该谁管?莫非找劳动局?2,晚上6点半下的班,6点35分在回租房的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3货车与叉车在马路边装货,算不算违停?算不算防碍交通?4叉车与货车方面该承担哪些责任?该走哪些途径来处理?
车祸示意图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交警的说法是错误的。只要是在社会公共道路上发生的车祸,都属于交通事故。不是运输车辆上路的,本身就是违法行驶而不是依此可以免除交通事故责任。

    由于目前没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申请工伤。你未说明自己身份也难以认定是否可以享受工伤。

    厂区在边上,不应当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进行货物的装卸;在路边装卸货物应不妨碍车辆的通行为原则。因此厂方存在过错。

    光线黯淡环境中占用公共车道应有明显警示,车辆应开灯作业。因此,厂方也存在明显过错。


     可以向该交警队所属公安分局警督办公室投诉。如果交警坚持不处理,建议到法院直接起诉,请求法院裁定责任进行索赔。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再酌情看是否可以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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