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医院只开三个月的证明,在超过三个月后的时间要做工伤签。这期间厂里需不需要支付我的基本工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5-24
需要,工伤期间是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全额工资。追问

那厂里说.没医院证明不能发给我了

追答

医院的医师证明呢。

追问

医师证明只开了三个月,现在己过了一个多月了

第2个回答  2017-05-24
属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正常支付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追问

哦,那如果厂里未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吧?

追答

可以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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