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拟定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发展战略。
(二)组织指导全省公安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参与全省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线的标定、审批工作;按职责权限对机动车改装、改型、修理厂家实施安全技术监督。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审验和全省教练车辆的检验、发牌工作;组织机动车考验员、检验员、教练员的培训、考试、审批发征工作;负责对直接报考大客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的审批和组织考试、发证工作。
(六)指导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七)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省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市、州公安局党委管理交警支队的领导班子。
(九)按有关规定负责对省财政划拨的养路费提成的交通管理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组织对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和审核;负责总队(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十一)组织、参与和协调重大交通警(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路巡逻民警的执法活动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十二)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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