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购得汽车一辆,购买前销售人员并没有告知说是库存车,看车的时候是一辆自动挡,销售说手动的和这个自动挡 完全一样除了档,然后当天下午提车,由于当天阴天又到了下午四点多,也没仔细检查,着着急急就把车提走了,第二天发现车身有擦痕掉漆现象,刹车盘生锈,返回4S找销售,她们说掉漆的地方首保的时候给补上,刹车盘生锈很正常,在露天放置,所有车都会生锈把我打发走了,前几天我朋友看我车说是库存车,当时在网上详细查了一下库存车的概念,发现还真是,生产日期2013年3月,而且小毛病这么多,就在汽车投诉网投诉了4S店,关于库存车的认定,4S店给我的解释是在他们那儿两年以上才算库存车,针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起诉4S店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获得那些赔偿?证据补充:那天给4S店打电话,录下了他说两年以上才算库存车的录音
那欺诈消费者呢?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算吗?
追答是的,侵犯知情权了!
追问谢谢,现在的问题性质已经变了,不只是库存车的问题,昨天有专业维修人员告诉我说这车曾经喷过漆,这是不是卖家涉嫌销售翻新车?也属于欺诈消费者对吗?
追答你好,需要做鉴定才能说明是否是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