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估第二批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通知有关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河南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强调各地需高度关注并积极行动,借助此次评估为契机,全力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目标是提升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打造优质的教育平台和资源。在实施过程中,应妥善处理标准化与示范性之间的平衡,既要确保机构的规范化,又要争取达到示范性标准。


省辖市需严格遵守上报规定,原则上每个省辖市可推荐1所候选培训机构,如县级机构数量超过10所,允许上报2所。各地需在2010年10月底前,将申请报告和自查报告提交至师范教育处。对于位于重点扩权县(市)的培训机构,只要自查结果达到示范性要求,可通过所在省辖市进行上报。


关于具体事宜,如有疑问,可联系胡全胜,其联系方式已略。此通知的最后日期为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扩展资料

各省辖市教育局、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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