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制是怎么划分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8
清代的中央机构在初期承袭了未入关前的旧规,以满洲特有的旗制为其本部骨干,基本上按明代制度统治汉人。直到雍正、乾隆两朝,才逐步调整,得以比较稳定下来。
1. 内阁:顺治十五年(1658年)七月,清王朝参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大学士改加殿、阁头衔,称“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大学士的品级改为正五品,后来在雍正八年(1730年)满、汉俱定为正一品。内阁成为清王朝最高的官员,犹如历朝的丞相。
2. 军机处:清初沿明旧制,“章疏票拟,主之内阁。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到雍正七年(1729年)因西北用兵,往返军报频繁,在内廷设立军机处,其全称为“办理军机事务处”。军机处是分割内阁之权,成为大政所出的宰辅之区。
3. 通政使司:通政使司是沿袭明制。清入关后,于顺治元年(1644年)设立的。名为“通政”,是以政务比水,欲其上下常通之意。通政使司负责收各省题本,校阅后送内阁;查有题本不合规制的,送内阁参处;有逾限期的,移交关系衙门议办。
以上是清代中央机构的简要介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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