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休学和复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3

当学生因患有如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或者因骨折、手术等导致长期住院,连续缺课达到210个学时无法正常上课,若不休学可能会影响学习进度,家长或监护人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小学生需乡镇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相关化验单及药费单据的原件,向学校提交书面的休学申请。


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这些材料进行严谨审查,若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通过审查后,学校会填写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休学证明,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乡镇中小学学生需到市教育局办理休学手续,乡镇小学则需备案。市直中小学学生由学校学籍管理员直接办理,市直高中学生则先由普教科审核,合格后上报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休学期间也不允许报考更高年级学校或转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需及时申请复学,需提交复学书面申请和规定等级医院的健康证明。乡镇或市直中小学学籍管理员需准备休学期间的所有相关材料,包括学生照片,到教育局办理复学手续,高中复学者则需到泰安市教育局基教科。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者,将被视为自动退学。


对于病情严重的学生,即使休学期满仍无法复学,监护人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续休手续。同时,必须强调,休学必须真实,严禁通过休学逃避升级或伪造休学证明。学校和乡镇学籍管理员有责任确保这一规定得到执行。一旦发现有假休学行为,将取消其下一年级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初中和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阶段,学生不允许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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