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政策,主要是针对我市户籍首次参保年龄较大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他们一直以来主要从事灵活就业,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参保缴费,造成应保未保欠费的情形。我市为妥善解决此类人员的问题,相应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应保未保补缴的政策,并依据《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社保欠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的相关规定执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