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杨律师我想咨询与一共问题,我妹妹和她未登记结婚的男友要分开了,小孩 由男方抚养,关于抚养权

我妹妹今年22岁,她18岁的时候由于自己的无知没经过家人同样跟同村一个男孩

出走,后来生一个小孩,后来小孩3岁的时候我妹妹和他男朋友在感情上出现了问

题,有一天我妹妹不迟而别离开了她男朋友和小孩(据我妹妹说是两个人在感情

上没发过下去才出走),现在我们家里想正式把这个问题解决,男方家的意思是

小孩归他们抚养,我妹妹的想法是可以经常去看看小孩不受南方家里限制。我就

像想踢我妹妹问下您,关于他们这个事,如果南方家让我妹妹出抚养费,这个有

没有可能?,我妹妹没有稳定工作,男方家没为她做过任何事情,她是否必须有

业务付小孩抚养费呢?谢谢!拜托了!

第1个回答  2014-02-06
你好,原则上自己的子女,抚养费必须给,但是实在没钱,法院也没办法。所以这事如果对方提,能给多少算多少,对方不能作为探视权的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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