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上学怀孕,家长要学校负责。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7
这件事发生在广西,孩子16岁,单亲家庭,跟父亲,家庭贫困。

因为生活条件不好,父亲外出打工,孩子就在寄宿学校学习。学习半年多后,父亲听说孩子跟学校一个男生谈恋爱,就给班主任打电话。父亲表示,当时老师答应,以后女儿有任何情况都会告诉他。

但是,从孩子怀孕开始,直到孩子肚子疼马上要生了,才有人告诉在外打工的父亲,父亲赶紧联系在家的亲友将女儿送到医院,将孩子生了下来。

父亲的希望是,学校能够负起这个责任。结果得到的恢复是:与学校无关。

无奈之下,父亲将此事曝光与网络。

个人认为,这件事女学生、男学生、女学生家长、学校都有责任。

虽然客观条件是家庭困难,家长在外打工,但是完全没尽到一个父亲该有的责任,这个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怀孕是要经过40周的,即使在学校寄宿,中间也肯定是有假期的,家长完全有机会发现孩子的异常。

对于学校来说,对性教育的缺失是最大的责任,同时作为寄宿学校,也应该对学生做好保护工作。

而这里应该承担最大责任的,我认为应该是那个男学生,生下来的孩子的父亲。

女孩子生娃,最应该负责任的人是女孩的母亲,学校老师哪里会想到学生会生娃,尤其是没有结婚的年轻老师,根本就想不到能有这回事。

我见到过一个女学生生孩子的事,几十个学生在课堂上,根本发现不了哪个学生有异样,在 体育 课上,她照样跳远, 体育 老师也没发现。我们学校是大学,后来宿管阿姨发现后告诉我们,我找系主任跟他谈,他不但不相信,还没管没问。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打电话把我从梦中叫醒,说他们的学生生了。我说赶紧从班主任(她在坐月子)那里拿上一些小被子、小衣服去医院吧!

就这样,有人说那个学生怀孕了,很多人都不相信,谁能想到那么小的孩子会生更小的孩子。母亲就不一样了,对于女儿的变化应该心里有数,女孩从恋爱到怀孕,无论从行为、心理、体型,还是饮食、语言都会有巨大的变化,一个母亲发现不了女儿的这些变化,就说明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还好意思找别人的麻烦。

高中女生上学期间怀孕,家长要学校负责。笔者想问一句,怀的是老师的还是校长的吗?如果是,那么赶紧报警啊!这样的禽兽老师肯定是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但如果和校长老师无关,那么凭什么要学校去负责你孩子怀孕呢?

如果这个女生是由于不幸被不法侵害,那学校还真的要负上安全管理责任的。可是真的不法侵害那应该早就报警,并交由法律处理了。一定要将那个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还女孩一个公道。

可是如果女孩是因为和男生恋爱,然后偷吃禁果,放纵自己的行为,这恐怕找学校就不合适了吧。两家家长自己去好好解决吧。学校能24小时看着?

首先,作为高中女孩,最起码都有16岁以上了。应该说对于事情的正确与否已经有自己的考量,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何况,一个高中生最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学习,而不是恋爱。

第二,高中女生和男生谈恋爱,学校能怎么做?老师看到苗头,最多也就是做做思想工作,然后通知家长。现在的老师谁还敢打骂学生,何况是一个高中生呢?现在的学生比老师更懂教育法。老师要是说的过分了,肯定是承担不起责任的。

第三,现在的高中生对两性知识恐怕懂得比成年人多。现在的网络还有各种书籍的熏陶,绝对超过成年人的眼界。很多高中生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有时候还真的不是一个成年人敢随便做出来的。

第四,一个学校几千上万人,不可能对每个学生进行防范。何况对于一些想偷吃的学生来说,这根本上无法防范。

第五,作为家长而言,平时做好了相关的教育工作吗?家庭教育才是孩子的第一教育!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当这种事发生后,家长不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寻找家教的缺失,却在找学校麻烦。这就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

第六,家长拿准了,反正只要去学校闹,总能闹出点钱来。学校一般都是不敢把这些事闹大,怕影响学校声誉。可是,这想法刚好正中家长下怀,既然不想闹大,那就给钱吧,反正女孩不愁嫁。

其实,很多时候,学校应该挺起腰杆,该是自己责任的要承担,不是自己责任的交由法律去判断。对于那些胡搅蛮缠的家长,直接报警,维护学校秩序。也奉劝家长们,给学校留一丝清净吧。

高中女生上学怀孕,家长要学校负责,要看孩子是住校还是走读。如果是在学校住校期间怀孕,学校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失责问题。但如果孩子是走读,那家长就找不到学校任何责任。

上面分了两情况来分清责任归属,但是不管怎么说,家长都要对孩子怀孕负责,因为家长在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时,如果对女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尤其是性教育缺失,更容易让女儿出现意外。

下面我们要探讨的重点是,家长怎样对孩子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和性教育。对于这两方面的问题,虽然学校课程中有涉及,但是由于不作为主课,很多时候都是一带而过,这就让青春期教育成了走形式。学校如此,在家庭教育这块更是如此。

很多家长缺乏青春期教育的相关知识,更受制传统观念的影响——羞于和孩子谈性话题,根本无法进行合理的性教育。这就使很多青春期少男少女严重缺乏性知识,一但有早恋的现象,很难把控好自己。而题主所提的这个高中女生,就是如此。

真正对孩子负责的家长,从来都不会麻痹大意,在孩子进入青春期之前,就开始有针对性对孩子进行性教育。主要围绕男孩和女孩从形像上看有哪些不同,生理方面哪些不同,生理发育如何进行,生理卫生怎样进行,性道德教育,怎样与异性同学交往,如何预防意外怀孕等等。如果家长自己不懂,你可以买一些相关书籍,和孩子共同来学习。

男孩子一般可以让父亲来主要负责性教育,女孩子一般可以让母亲来主要负责性教育。同时在共同教育上面,夫妻间要协商配合。最为关键一点,除了教育本身外,还要做好对孩子的监护工作,尤其要避免女孩子独走夜路,或者单独与男孩子外出玩耍要想好应对之策。

无论今天 社会 多么进步,但是高中生怀孕这种事情都无法令人原谅和接受,尤其是家长更会羞愧难当,颜面扫地,把责任推向学校,实属“气令智昏”,情有可原。

出现在校高中女生怀孕事件,不仅家长感到难堪,学校也常是讳莫如深 。家长要求学校承担责任,也折射出学校在“性教育”方面的尴尬。

据我所在工作的学校,对学生这方面教育也仅是在高考时,由女老师出面单独召集女学生说一说生理周期药物调理的事情。

再者就是严格控制中学生早恋,“防患于未然”,在班会课或者请专门的妇幼保健医生来校做“性教育”这方面的报告是从来没有过的。

就目前人们的普遍观念,设想一下如果在中学校园宣讲这些方面知识,产生的影响可能不压于钱钟书先生《围城》里描写方鸿渐从国外回到家乡讲男女之事引起的骚动(方鸿渐讲时演时校长咳嗽制止, 社会 名媛取消了或者打消了与方鸿渐联姻的念头)。对于学校的 社会 评价和负面效应,学校是不愿冒此风险的。

学校即使对学生青春期教育也是相当含蕴的。我做班主任时,对学生更多的是强调女生要洁身自爱,教育女生要珍惜自己的个人荣誉,举止要端庄,要和男生保持距离,也仅此而已。对于男女生肌肤接触、偷尝禁果这些话都只是一带而过,不敢深讲的,也不允许深讲的。

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许会赔偿一点经济,但是这依然无法挽回一个家庭遭人非议的尴尬。

发生这种事情有三个原因,高中女生、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1、女生不遵家教,2、家长教女不当,3、学校管理不严。

作为高中女生应该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性”的神秘好奇也好,青春期冲动也好,因为爱而献身也好,也许是受不了外面的诱惑赶潮流,也许是趁着青春年少任性一把,都属于心智不成熟自控能力弱的表现,这些都不是推脱责任的借口和理由,也是自讨苦吃,自作自受,谁也代替不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自己任性偏要走弯路,就是神仙也管不了,只能是用自己的经历给自己,给别人做了反面教材,自负其责,给自己留下耻辱和伤痛,给别人留下笑谈的材料而已。

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对自己的女儿最了解的就是父母了,事情发生后,作为家长不知道反省还把责任推给学校,这说明家长对于家庭教育是无知的稚嫩的,才有了自己女儿现在的苦果,一直到最后,家长还不知耻自省,痛定思痛,子女的真正教育不是来自于学校,而是来自于家庭,学校只是传播文化知识的加油站而已,难道说学校负了责任,就可以消去女儿的苦果和耻辱了吗?家庭教育的缺失引来的苦果只能自己去品尝。

学校给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环境,并且是安全的环境,如果不安全的话那就不是学校了,不管学生在学校里出现什么样的事故,学校是脱不开干系的,学校也是没有光彩的,这就是学校管理制度和教育理念出现了漏洞,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和女生、家长沟通交流,商量事故的处理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不是相互指责推诿,视而不见,最后事故上升为不可收拾的局面,造成恶劣的 社会 影响!

心中有沟壑,眉目作山河。关注飞鱼,还你惊喜!

我倒是听过这样的事儿:在我们这个地方,有一个女生和男生耍朋友,从高二时就开始秘密恋爱了,大家都不知道,后来到高三的时候,人们突然发现女生的肚子鼓起来很高了,已经五六个月了,快临盆了,这太让人惊讶了,之前为什么一点发现都没有?原来女生开始的时候,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怀上了,到后来肚子越来越大,她就去买一些比较大的裙子来穿,同学们都觉得很正常,大裙子嘛,大家都没在意。直到高三的时候人们才突然发现了,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儿!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这事儿被同学发现了,告诉了老师,老师告诉了学校,学校告诉了家长。家长知道后,顿时火冒三丈,颜面扫光。尤其是女生的家长,赶快来学校把孩子接回家。这事怎么处理? 从学校的角度来说,两人严重违纪,只能劝其退学,何况现在他们两人也没有办法继续学习。从女生家长的角度来讲,这事儿虽颜面扫光,但是孩子未满18岁,对方属于强奸,是一种犯罪行为。从男生家长的角度来讲,说犯罪倒是严重了些,毕竟两人是自由恋爱,双方都是自愿的;但是,给予经济赔偿是少不了的,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后来,男生家长想了一个办法,他们干脆去请一个媒人去提亲,听说是给了两万块的彩礼钱,恭恭敬敬、客客气气地去说亲;好说歹说,女生家长竟然同意了。为什么同意了?一方面是家里比较贫穷,遇到这种事儿也没得其他啥子办法;另一方面是那个女生对男生有感情,她愿意跟男生在一起;再者,男生把女孩娶过去,那么就不存在强奸这个事情了,女儿的颜面也保住了。

再后来,男生家长就差不多用两万块钱把这个事情摆平了,不但避免了强奸案,而且还娶了一个媳妇回家,只花两万块,这真是一个万全之策!

当然,再后来的后来,听说女生给男生生了一个女儿;再后来的后来的后来,听说女生已经和那个男生分手离婚了,现在女生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的生活着。

这是真事,绝无虚构!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女孩子上学耍朋友,受伤害的最终是女孩自己。爱得越深,伤得越深。

第二,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尤其重要,尤其是有女孩子的家庭,更要教育孩子要自尊自爱自重。

第三,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去找学校取闹,要求学校负责赔偿,那只能是自取其辱!让女生怀孕的是那个男生,而不是学校! 心中有沟壑,眉目作山河。关注飞鱼,还你惊喜!

现在学生出了问题,很多家长的第一反映就是找学校,特别像女生怀孕这种极其恶劣的”丑事“,家长在羞愤之时,很容易气急败坏的找学校要说法,从心理上来讲,他们这是一种责任情绪的转移。

如果学生是在校寄宿的方式上学,那么学校是要承担这个责任的,因为寄宿式就读,既包括正常的上课时间,也包括课堂之外的业余时间,学校要进行24小时的全天候管理教育,那么女生要是怀孕了,学校是必须要负绝大部分责任的。为什么不是全责呢?因为寄宿就读也不是一年365天在校内,期间还有节假日,在放假期间则是父母的监护责任。

如果是走读生,那么家长想要让学校负责是不合理的,虽然学校有一定的教育责任,但也是很小的一部分,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家长身上,是你们没有加强课余之外的监护,才导致出了这样的”丑事怪事“。

总之,不管是什么情况下,上学期间女生怀孕,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在教育管理上,其实学校更多的精力是放在对学生知识上的教导,而家长更侧重对孩子的身心教育,从身体的发育、 情感 的培养、心理发展的引导、思想意识的启蒙等,父母必须担负更多的责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也是贯穿成长的全天候老师,出了问题,最该反省的应该是家长,而不是一味的推卸责任。

高中女生怀孕,家长一味找学校负责是错误的,学校能负什么责,不成还要学校赔钱什么的?一味地护着自己的孩子,总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错,出了问题就只顾指责他人,有这样的家长,就知道养成什么样的孩子了。高中女生怀孕,毫无疑问,第一错人是女生本人,最大的责任在于其自己。第二错人就是家长,家长首先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再就检查自己的问题。当然不能说学校就没有责任,至少要负教育责任吧,监管责任吧。但我觉得最应该指责的恰恰是家长自己。

出现在校高中女生怀孕的现象,学校要负担一定的责任,但不是全部。如果是住校生,学校责任大。走读生,家长责任大。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已经无法更改。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最重要的是下一步学校和家长需要做什么?如何让其他的孩子引以为戒,不发生类似的事件。

不要扩大事态的范围,不要对孩子歧视和辱骂,看不起等。要相信孩子,家长和老师要同孩子一起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帮助孩子从阴影中走出来。

高中生的孩子正面临青春叛逆期,也正处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分界线,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大,情绪反复。这时候极易和父母学校成为对立面。关系处理不好,能加剧青春期叛逆的步伐。因此家长 不要急躁, 要多和青春期的孩子交流,呵护孩子,帮助孩子早日度过叛逆期,规避不好事情的发生。

许多孩子是青春期性教育知识的匮乏,造成了类似事件。学校和家长要转变观念,在思想上不能总以为孩子还没有长大,拒绝孩子青春期成长。

发生早孕事情,说明孩子交往的环境不好,交往的人出现了问题。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家长和学校老师要紧密配合,逐渐让孩子脱离开不利用身心发展的人群,脱离开不 健康 的生活学习环境,逐渐让孩子走向优秀的人群中。

无论何种情况,家长的责任最大,对孩子的培养和教育缺失,没有尽到家长的职责。而且是长期的教育缺失,没有从源头上关注孩子,能从在学校分心、早恋,逃课外出,不回家,直至发生怀孕事件,这么长久时间,家长都没有关注到,这的多长时间的没有呵护孩子了?作为大人要深刻的反思,要从反思中帮助孩子走出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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