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私自卖了我的回迁安置房,跟我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效吗?能起诉咋骗吗?

开发商私自卖了我的回迁安置房,跟我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效吗?能起诉咋骗吗?拆迁时开发商跟我签订了,指定楼层房号的回迁安置协合同,交房时让我拿回迁安置合同,换取了合同上注明的楼房和钥匙。同时也签订了预售合同。两年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给第三方,我知道后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跟我协商,又赔偿了我一套并注明楼层房号的楼房,半年后得知再次赔偿的楼房早己在两年前己经出售出去,并且开发商还蓄意。跟我签订的赔偿合同的日期早于此受买人,致使我两套房屋都无法入住,这种情况能不能去经侦大队报案合同咋骗,同时能不能法院起诉开发商咋骗?

第1个回答  2018-09-26
可以去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或者按合同约定赔偿你,这属于民事纠纷
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开发商你有实际存在的房屋仍然欺骗你,才属于诈骗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9-26
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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