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离职的时候没有具体的交接人,我当时离职的时候没有人和我交接,也没有任何的交接物料清单,但有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两个月了,现在公司说我在职时负责门店的一家平板电脑丢了,要我回去对质,并且赔偿,否则就要报警,这算是我的责任吗?他如果报警的话对我会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