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对方不付钱给我,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没拿到钱,3年过去了,我还能去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6-05
再次申请执行,需要结合第一次执行的具体情况区分判断。如第一次执行以裁定终结方式结案的,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后依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操作:

调解书,一经仲裁/法院作出且双方签收后就生效了,若对方依旧不给钱则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这是劳动争议案件特有的文书,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施“一裁两审”制度,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都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当然根据法律规定特定情况的劳动争议案件实施“一裁终局”,也就是案件到仲裁阶段就结束了。一裁终局的案件经仲裁作出且双方都签收后生效。不是一裁终局的案件就需要确认对方是否向法院起诉,一旦起诉的话裁决就没有生效。

很多人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法院还要求出具一个《签收回执》,这是什么呢?
前面提到仲裁裁决书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但是执行的时候又得去仲裁所在地的法院,因此法院在执行的时候无法确认你的裁决书是什么时候生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作出裁决书后要求案件双方都在《签收回执》上签字,因此你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要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拿到《签收回执》的复印件(加盖仲裁委的印章)才可以去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判决书
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诉讼案件一审如果不是小额诉讼实施一审终审的,则还可以进行二审,只有二审判决作出后才能生效。拿着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也会有一个什么时候生效的问题,这时候需要做的就是给负责案件的助理打电话,要求其在法院系统上确认生效,这样当你拿着判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办事人员就知道你的案件已经生效,才能给你继续办理立案事宜。
第2个回答  2018-11-16
看了上述回答,我们打管司有用吗,你们是执法人,你们在判案时被执行人的材料都在你们执行单位手里,我们怎么知到被执行人有钱没钱,执行费交你们干啥呢,欠款不还的人可以拘留呀,可以让他带款还呀,可以让他按钱数判刑呀,中国的发律就知道收钱,我们打赢了官司确还赔了钱,律师费,不是钱吗。让我们去跟踪查他有钱没钱,我们要你们法律干嘛,你们没有办法要钱,要执行庭干嘛呢,收人钱才为人消灾呀。
我也是官司打赢了花了我一万多,执行庭工作人还让我给他们买烟,吃饭,我第一次带他们去了,没要上,第二次去找他们,执行庭执行警察,说他们去了几次家里没人,就根本没去,我去找人家人家都征迁了,又在附近买房了,我一个老百姓那有时间找他,我能找到吗,我怎么找,是不是人家给了你钱你们故意不找,我就不信还有你们找不到的人。你们是又从中在被执行人手中得了好处不想执行而已。我都五年了执行庭收了执行费,就不管不问了,你们的法律制度有用吗。我们能要上钱就不打官司了。这都是执法人员,不尊重法律,给法律丢人,给国家丢人。
第3个回答  2010-10-01
应该是中止了。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了,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第4个回答  2019-04-08
法院找他,他说不在家,我看到他在家,他家有后台,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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