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题写作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8

1. 以我喜欢为题写一篇作文

我喜欢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迷茫的晨雾中纷纷飘落。我喜欢那份纯洁无暇,飘落在房屋上,飘落在大地上,,如同为它们披上了洁白的婚纱。

我喜欢走在春天的小路上,微风拂过我的脸庞,迎春花向我微笑,野花向独自我绽放。我喜欢看那嫩嫩的绿芽儿,抬头露出天真的微笑。

我喜欢夏日的夜晚,我喜欢在月明星稀的深夜独坐在阳台上,凉风习习,天上的星星向我微笑,难不成汉代的张衡在父亲的陪伴下数着天上繁多的星星?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的季节里放风筝,风筝带着我们的理想飞上了蓝天。我喜欢这收获的季节,五颜六色的瓜果令人口水直流“三千尺”。我喜欢在油菜花地里一边捕捉蝴蝶,一边享受着蛐蛐的天籁之音。更喜欢在秋天的傍晚骑着滑板车在院子里横冲直撞。

我喜欢淙淙的河流,喜欢那清澈见底的河水,喜欢捕捉那小小的鱼苗,捕捉那正在寻找妈妈的小蝌蚪。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见那离奇古怪的武侠梦。我总是梦见自己能成为一位正义的侠士,将手里拿的宝剑挥舞出刀光剑影,锄强扶弱,劫富济贫,成为人人敬仰的侠士。

我喜欢看家门前那块平平整整、油亮油亮、广袤无垠的麦田。那弱小的麦苗令人委婉怜惜,总是希望它能够快快成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我不能自抑地拿出那些泛黄的线装书,看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本本的古装书蕴涵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事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书中的智慧却永远长存。

我喜欢大千世界中的有趣之事,我喜欢那多姿多彩的生活。

2. 以(我喜欢)为题写一篇作文

我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等这些赞颂书的名言,大家都耳熟能详。的确,一本好书除了能丰富知识,增添智慧,还能提高自身修养,陶冶情操,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我爱看书,大到世界文学巨作,小到一本连环画。人家常叫我“书呆子”但我却认为我不“呆”。

其实,刚上小学时,我并不爱看书,但自从我看了一本书后,竟爱上了它,

竟爱上了它,爱上了书。

一年级是,我调皮捣蛋,不爱读书,看见书就烦!考试一次比一次差,父母见此状,没少劝说,可我左耳进右耳出。把他们的苦口婆心当作“驴肝肺”。直到一次爸爸出差回来,带回了一本厚厚的书,叫《中华勤学故事》。他把书递给我,说:“你要好好看这本书,对你的教育很大!”我没办法,在父母的督促下,每天勉强坐在书桌前看上几篇。渐渐,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自觉地去看。我从书中找到了许多乐趣,对其他书也十分喜爱。我想:我也要向书中的人学习,将来要成为了不起的人,获得骄人的成绩就。

之后,我每日与书相伴,见不到书,就觉得缺了什么。从此,我也不在调皮,而是挤出时间看书。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它带我上天,了解宇宙广阔;它带我入海,了解海洋神秘;它又带我回到过去,了解鲜为人知的事情……

课外知识丰富了,自身修养提高了,遇事能以理服人。考试时,因为经常看书,所以语句更加丰富,成绩也上去了。

因为书,人们对我的看法改变了:他不再是当初调皮的孩子了,如今已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了。

好书伴着我,围绕着书香,荡漾在书海之上。它将伴我成长,伴我从书海荡漾到

3. 我喜欢( )为题写一篇作文 400—450字

每逢暑假,我都会去乡下待上一两天。乡村的夏天,也便我喜欢上了夏天,这个充满火一般炽热的季节。

清晨,太阳柔和的泛着一点儿光芒,透过树木与庄稼间的缝隙,落花流水下参差斑驳的影子,,如碎银一般铺在地上。清凉的风轻轻掠过河面,漾起一片稀稀疏疏的小波浪,发出极细切的声响,仿佛是母亲边哼着歌谣边抚摸着熟睡中的孩子。空气也很清新,好像反肺洗个澡一般。

不知什么时候,太阳仿佛醒了,像个大火球一般炙烤着大地。颜色各异的野花在河边仰起了脑袋,引得一群群蝴蝶和蜜蜂不知疲倦地翩翩起舞,纵情歌唱,平时生龙活虎的小狗则懒洋洋地趴在屋檐底下,伸着舌头,眯起眼睛,河边的顽童叫着,笑着,打破了这夏天的宁静。他们如下饺子一般跳入河中,无忧天虑地打闹着。

我最喜欢的,还是在夜里,静天色地躺在床上,倾听着夏天的声音,蝉儿轻声地鸣叫着,仿佛是在讲述着一个历史悠久的故事,纺织娘轻柔地吟叫着,仿佛在唱着一支催眠曲。那青蛙更好似是天生的演奏家,第一声蛙叫打破了深夜的静谧,它仿佛黑夜中的明灯,给人带来一线光明,又好似沙漠中的甘泉,给人带来一丝期望,接着,蛙儿们便开始齐声放歌,有的低沉,有的高昂却听不出一丝不和谐的音符。它们就这样锲而不舍地唱着,用心唱着一支生命之歌。这蛙鸣仿佛一个高明的乐师,拔动着我的心弦。又宛如一颗珍贵的火种,在我的心灵中燃烧,逐渐变大,变大,变成了一轮火红的太阳,变成了整个热情的充满生机与和谐的夏季!

我喜欢夏季,喜欢为人们祝福的灿烂阳光,喜欢为人们洗涤的漫天骤雨,更喜欢聆听夏季美好的声音。

不知道行不行啊~~~

4. 以喜欢为题的作文

作文题目:我最喜欢的人 一年甲班黄小洋 老师,基本上,你这题目出的让我有点困扰。

为什么呢? 因为我喜欢的人很多。我喜欢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个早上见到我会对我笑的小女生,虽然我觉得我很帅,但是她和我比起来,年纪太小了,所以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成熟美丽且将头发烫成 *** 浪卷的女人。

身材嘛,当然是要国际级一流标准,胸就是胸、腰就是腰、臀就是臀。至于脚嘛,基本上,我的要求不多,只要皮肤柔细、曲线优美、动感十足,这样就可以了,比起我老爸那个完美主义者,我想我的要求简单多了。

当然,具备有以上条件的女人,我目前还没找到,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丁班的许诗诗,唉,我想,我是个宁滥勿缺的男人,这点,看我老爸就看得出来,他目前的伴侣啊。

唉,摇头比较快! 每天回家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不准他在家里抽烟、不准他边洗澡边听电话、不准他过十二点还在处理公文,现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话,还得打电话回家。不旦如此,还规定他在家人生日时,一定要提早回家,嗯,这点我倒是满喜欢的啦,因为自从妈妈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老爸一起过生日了,不用说生日,举凡和xx日、xx节有关的东西,我都不会见到老爸,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学家去过生日的。

而且现在每天都见得到老爸,真是有点感动,想当年我一个月见不到他几次面的说,需要钱就去找提款机,买东西就用信用卡副卡,当时差点以为自已一个人也能在这世界上过活了。 嗯,我离题了耶,老师,你不会因为这样而扣我分吧?你的作文我可是很认真的写呢! 只是离题就扣我分,太没天理了。

我相信你一定不会扣我分的!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再来,我喜欢的人,就是坐我隔壁的豪哥,你一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我祟拜的对象。

有一次,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后,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哈!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超级祟拜豪哥,虽然他很笨,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 不过,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的境界,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

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凶的驳回,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已良心的事。作弊会违背自已良心吗?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基本无语了。

.) 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做弊的糗事时,只有他一个人义正词严地说:「我从来没做弊!」我想,那一瞬间,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的黑色效果线,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不过,虽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豪哥,我会罩他的,在一些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

我第三个喜欢的人,就是我老爸,不过,这家伙,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述说的方式来说好了,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他会把自已下班的臭袜子脱下来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

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边洗澡边唱雪中红,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撇的东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害我当场撇在那里。

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条一条的写,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业,所以,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 我还喜欢一个人,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欢,也就是那个致力于改革我家恶息的人(恶息是他自已说的,我倒觉得那是种家庭特色。)

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赖脸狂缠才得来的人。 基本上,个性有点烂,通常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就算,不容许别人反对。

就连我的生活愉乐,看电视、睡大头觉,也都被他剥夺了,他不准我回家后就看电视,还规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点就睡觉,一定要准时九点睡。每个人回家还一定得说一句“我回来了”。

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国一样,超级有规律。 不过,他也是那种会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就整体上来说,算得上是不错了啦。

不过,我还是很搞不懂,老爸怎么会喜欢上他,又凶、又严厉、又没身材,感觉上还是个禁欲派的修道人员。不过,身材这一点,唉,真得是。

害我当年还在幻想老爸到底会带怎么样新欢回家,依老爸的眼光和条件,一定是那种金发 *** 浪、穿着红色紧身衣、细跟高跟鞋的超级大美女。

没想到。

人生果然充满不可预测,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唉,老爸居然带回来一个穿着普通T恤、被洗到变白的牛仔裤,以及白色球鞋,看起来完全和我的梦想没交集的家伙。 唉,打钟了,我还是写到这里就好,反正我喜欢的人也写得差不多了,再写的话,就会是那种小白小花路人甲之类的出现,所以,就写到这样就好。

5. 以喜欢为话题的作文怎么写

以喜欢为话题的作文

喜欢是一种思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站在浩瀚的水边,望着在水一方的佳人,心中不免有些欢喜,却又有些失落——因为无法渡过河去与佳人相随相伴,只能将这种喜欢默默地埋在心底。但种下去的东西总要萌发,何况是“喜欢”呢。一到夜晚,这颗“喜欢”的种子便会钻出心田,萌芽拔节。这让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这种难以兑现的喜欢慢慢地在他的心里长成了一棵思念的树——这棵树便植根在他的幻想中,幻想着有朝一日能结出“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的果。(引用《诗经》中的经典语句描摹“喜欢”这种情感,精当而又充满文采。以“种子”“树”和“果”分别比喻“喜欢”“思念”和“示爱”,意象新奇,富有诗情画意。)

喜欢是一种不舍。我平常读到一本好书时,总是爱不释手。每回妈妈喊我吃饭,我总是舍不得将书放下,恨不得天天把书带在身边,吃饭时捧着它,睡觉时枕着它,走路时看着它……当然,对喜欢的物你也许可以长留身边,而对喜欢的人有时却必须忍痛分离。“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这两句诗充分表现了诗人李白对友人孟浩然离去的不舍。李白与孟浩然是最好的朋友,彼此惺惺相惜,两人之间的“喜欢”此刻被酿成了一种酽如醇酒的惜别之情。面对好友的离去,李白怅然遥望,“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摹画出了诗人此刻心中无限的不舍与惆怅。(这一段由物及人,写出了人与物和人与人在“不舍”上的异同,很有见地。引用《送孟浩然之广陵》,拓展了文章的意境,辞约而意丰。)

喜欢是坦然的放手。“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诗人的母亲面对儿子离家远行,心中虽有些不舍,但念及儿子已然成年,他应该拥有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天空,心中的不舍也就变成了毅然的放手。天下没有不爱护孩子的母亲,但为了诗人的美好前程,一位心胸宽广的母亲必然选择坦然放手。岳飞的母亲更是令人敬佩,她在即将出征的爱子背上刺下了“精忠报国”四个大字。难道她的心中没有不舍吗?不,她正是因为喜欢自己的儿子,正是因为她明了好男儿志在四方,所以才让岳飞投身沙场,报效祖国。(选用两则古代母亲送子远行的事例,生动诠释了有一种喜欢叫“放手”。这一段刻画出与一般意义上的慈母迥然不同的两住深明大义的母亲的形象。正是这样的母亲,培育出了一个个志在四方、先国后家的好男儿。)

喜欢是无言的举动。每一天早晨醒来,我都发现床边放着一杯果汁;每一天晚上入睡时,我都发现床边搁着一杯牛奶。不用品尝,只要一看到心里就顿觉暖意融融。父母、孩子之间的喜欢无需轰轰烈烈,有时候就体现在一件小事、一个细节中——回家时的一声问候,睡觉时的一个吻,累了的时候一个深情的拥抱……“喜欢”体现在点点滴滴不起眼的琐事中,无时无刻不萦绕在你我身边。(以自己身边的例子,写出了“喜欢”的另一种特征:默然无声,毫不起眼,如入夜春雨,时时处处萦绕着你,滋润着你……正是这种无声的爱,滋养、哺育着世界的未来!)

喜欢就像一杯牛奶,洁白温润不掺有任何杂质。当你细细品味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它抚慰你的感官,温暖你的五脏六腑,软化你的每一根神经……只要细细体会,你一定会觉得回味无穷。(以啜饮牛奶的感觉比喻享受“喜欢”的滋味,贴切而传神。“抚慰你的感官,温暖你的五脏六腑,软化你的每一根神经”这个排比句描写细腻,令人感同身受。)

6. 以我喜欢的

我喜欢的一句名言 我看过很多书,学过很多名言,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这句名言教育我们,要从小事积累才能做大事。有一次,我去上轮滑课,这堂课要学习T字刹车。

老师先让我做T字刹车的基础动作滑步,滑步是左脚在前,向前进的方向迈一步,右脚在后,和左脚垂直向前进的方向擦一小步。虽然我表面上很认真听老师讲,但我心里却很不屑。

我想:这么简单的动作,我一会儿就学会了。等练习滑步时,我只瞎比划两下。

可真正练习T字刹车时,我的脚总是不听指挥,右脚和左脚总是平行,所以刹不住。过了一会儿,老师来看我练得怎么样了,一看我脚的动作不对,就说:“你的滑步还没练好,怎么可能练好刹车呢?滑步是基础动作,把滑步练好T字刹车就很简单了。

你知道‘不及跬步,无以至千里’这句话吗?”听了老师的话,我想:这句话不光印在书本上,在生活中也很有用。我又开始练习滑步,过了一会儿,我的滑步练得不错了,接着又练习T字刹车。

果然,滑步练好了以后,T字刹车就很容易了。通过这件事,我更喜欢这句名言了。

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作文400字 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我喜欢这句话首先是它富有哲理。

这句话通俗地理解就是:“不把眼前的名利看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宁静安详全神贯注地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这是都么朴素的人生道理啊!淡看名利,淡看世俗,心中无尘杂,志向才能明晰而坚定。

心中宁静,意味着能静下心来思考,能集中精力思考,才能实现人生的目标。其次是因为这句话出自我崇拜的蜀国丞相诸葛亮写给儿子诸葛瞻的《诫子书》。

这句话是诸葛亮一生经历的总结,也是他对儿子的要求。诸葛亮谋略过人,为了蜀汉大业矢志不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给后人留下的是千古流芳的精神和这句清新澄澈,洗尽无数人心灵的人生真谛。我喜欢这句话还有一个原因是妈妈选了这句名言中的两个字为我取名,希望我能在这个现代快捷的世界中拥有一颗宁静淡泊的心,志存高远,不断追求。

从小我的耳畔就萦绕这句话,就像我的一个心灵伙伴伴我成长。我将这句话写在书签上送给我的同桌许卜仁。

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人。同时我也把他看作我的目标,向他不断学习。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句名言,你喜欢它吗?我喜欢的仙人掌 我喜欢的花很多有玫瑰、兰花、水仙花、柳树等。其实呀,我最喜欢的植物是——仙人掌,因为仙人掌有很多优点。

仙人掌的形状就象很多绿色的手掌连在一起,穿着深绿色的外衣,满身都是刺,像全副武装的卫士,还像一座绿色的小山挺立着。它可以适应没有水的干旱地带,不用给它经常浇水,它都能活,只要把它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能见到阳光就行了,特别好养。

有时候还可以开花。它不像其它的花那样娇贵,需要精心的照料,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仙人掌的造型千姿百态,有的小若弹丸,有的大如巨树,有的形似丝瓜,有的状似绣球,造型千奇百怪。仙人掌不仅可以用来观赏,爸爸告诉我,当我们入睡时,仙人掌便开始从自己体内释放出氧气,吸收人们呼出的二氧化碳,使室内空气清新。

仙人掌还可以减少辐射对人的伤害。食用的仙人掌营养丰富,它的嫩茎可做蔬菜食用,它的茎片可以加工成片剂、胶囊等保健食品,还可以治成药品,治疗人类的很多疾病。

它的全身都是宝呀!仙人掌虽然没有牡丹那样美丽华贵,也不及玫瑰的绚丽多彩,更不像茉莉香飘十里。但它索取很少,贡献却很多。

我喜欢仙人掌,因为它是坚强的象征,我要向它学习,做个坚强的人!我喜欢的歌 “想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世界等着我去改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歌《我相信》。这首歌是我在电视上听到的,我一下子就被歌词吸引了,“我相信伸手就能碰到天……”多么振奋人心啊,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未来充满无限可能,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哼唱了起来,一遍、两遍…… 有一次暑假,我报名参加了长江钢琴杯的钢琴比赛,可是供我准备的时间很短,曲子又很难,我每天必须拿出大把时间来练琴。

虽说我每天都在练,可弹出来的曲子还是漏洞百出,我的信心渐渐被消磨光了。这时,我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首《我相信》,我又开始练习,一遍、两遍,一天、两天,我终于进步了!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走上台,开始弹奏准备好的那首曲子,可不知怎么的,我还是出现了错误。

回到家后,我关上房门,郁闷的心情不能自已,我塞上耳机,想听听歌,“抛开烦恼,勇敢的大步向前,我就站在舞台中间……”《我相信》在我的耳边响了起来,对呀,我也要抛开烦恼,一次失败算得了什么,下次再加倍努力,我一定可以成功的!我喜欢这首歌,他现在是我最亲密的伙伴,陪我经历成长中的酸甜苦辣,我想他还会继续陪着我长大。

7. 用我喜欢写作文

我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读书给我听。上学后,妈妈仍然每天坚持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与日俱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厕所里,到处都有我喜欢看的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贪婪地允吸着书中的营养。

如今,读书已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苦儿流浪记》、《窗边的小豆豆》、《笑猫日记》全集、《青铜葵花》、《猎犬冰狐》、《屋顶上的小孩》……从这些书中,让我领悟到: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让我们走出困境,引导我们走上新的道路;它为我们解开难题,让我们获得新知;它给以我们启示,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它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善、美,让我们拥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我读书的感受,就像是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就拿《苦儿流浪记》来说,读完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雷米的所作所为深深地感动了。他从小无依无靠,流落街头,生活的磨练铸就了他刚强的性格,面对人生,小雷米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和挫折,他从未轻言放弃过,最终,幸福、快乐齐向他而来。在学习中也是一样,只有战胜种种困难,勇敢的去面对,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所不能给与的东西。书,好像是一艘非凡的战舰,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间遨游;书,又好像是一匹神奇的坐骑,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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