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经的资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2-08
《诗经》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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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所以又称《诗三百》。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原三百十一篇),是西周初至春秋中期的诗歌总集,与《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合称为五经。古者《诗》三百余篇,及于孔子,去其重……”(《史记·孔子世家》),据传为孔子编定。《“最初称《诗》,被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也称《诗三百》。他开创了我国古代诗歌创作的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诗经》里的内容,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

《诗经》“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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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六义”指的是 风、雅、颂、赋、比、兴,前三个说的是内容,后三个说的是手法。
《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包括15部分,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间乐歌,称作“十五国风”共160篇。《雅》分为《小雅》和《大雅》是宫廷乐歌,共105篇。《颂》包括
《周颂》《鲁颂》和《商颂》是宗庙用于祭祀的乐歌和舞歌,共40篇。
“风”的意义就是声调。它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它是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古人所谓《秦风》、《魏风》、《郑风》,就如现在我们说陕西调、山西调、河南调。
国风·周南 国风·召南 国风·邶风 国风·鄘风 国风·卫风 国风·王风 国风·郑风
国风·魏风 国风·唐风 国风·齐风 国风·秦风 国风·陈风 国风·桧风 国风·曹风 国风·豳风

“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乐,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大雅小雅可能是根据年代先后而分的,也可能根据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区别而分。

“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

《诗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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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  

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的、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汉代又得到流传。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

诗经中还出现了歌颂教师的篇目,极有可能是中国最早的歌颂教师的诗歌。(《菁菁者莪》)其中的“君子”即是指教师。虽然今人多认为是爱情诗,但证据不足。比如说,《诗序》中就提到了“菁菁者莪,乐育人也;君子能长育人才,则天下喜乐之矣。”从这里就很明显能看出这首诗歌真正的方向。

《诗经》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十分丰富,它包括天文地理,政治经济,祭祀典礼,战争徭役,定都建国,燕飨欢聚,狩猎耕耘,采摘渔牧,君王贵族,将军大夫,君子淑女,农夫商贾,思妇弃妇,游子隐逸,初恋思慕,闺怨春情,幽期密会,洞房花烛,迎亲送葬,怀人悼亡,草木鱼虫,飞禽走兽,莺啼马鸣,风萧雨晦,波光山影,火山地震,祈祷祝愿,占卦圆梦等等,其信息量之大,文献价值之高,令人惊叹。可以说,一部《诗经》立体地再现了生存环境、事态人情,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多方位、多角度的反映,其内容在世界古代诗歌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远比印度的《吠陀》与基督教《圣经》中的诗篇要广泛得多。它的主题已不限于宗教性的,或仅仅表达一种虔诚的感情,它也不像荷马史诗只谈论战争与冒险,它歌唱的是人的生活,人的感情,用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诗说:“卑俗的山歌俚曲,/现今日常熟悉的事情,/天然的悲苦和伤逝,/过去有过,以后还会有。”(选自《孤独的割麦女》)在如此自然,如此朴素,如此亲切地表现普通人民的心声和感情方面,很少有别的诗集堪与《诗经》相提并论。

《诗经》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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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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