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2016年11月1号和政府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并做了公证。后来发现实际亩数与约定亩数相差291亩,便于对方反应改问题。对方就是依签订了公证合同不予理会(合同内容我方基本没有任何权利,只有义务)。后来我们就没有缴纳承包费。对方将我方起诉至当地法院,我们也提了原因要求重新测量、但是对方没有答应我方要求,法院判决也未支持我方要求。仍然要求我方按合同约定缴纳承包费,我方不服判决但是又错过了上诉期限,走再审由于对方的干预我方又失败了。抗诉也没有提起来,到现在一年了我方资金一直被法院冻结。
请问还有其他途径吗?
追答目前情况下,这可能是最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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