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算?工伤十级具体金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1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算?工伤十级具体金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算的?

你舅舅八月工伤,那就应该是根据2010合肥的职工平均收入计算,但这个数字是非常官方的!一般情况下很难在网上查到,网上所知资料都是前好几年的喔!建议你去统计局查或社保局查一下。另外告诉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从工伤管理基金中出,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由单位出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金额一样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两个不同的补助,由两个不同的单位下发补助,补助的金额也是不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以天津市为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询问

宁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条工伤职工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本人自愿一次性结清工伤待遇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职工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按照前款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按照《条例》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一)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三十五个月,二级三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九个月,四级二十六个月,五级二十二个月,六级十九个月。
(二)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三十五个月,二级三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九个月,四级二十六个月,五级二十二个月,六级十九个月。
(三)伤残职工经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护理等级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七十二个月的生活护理费。
(四)经鉴定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八个月的工伤伤残辅助器具配置费。
第三十一条 工伤职工经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按照前款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按照《条例》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一)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十五个月,八级十二个月,九级九个月,十级六个月。
(二)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十五个月,八级十二个月,九级九个月,十级六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20年前,当时还没有出台《工伤保险条例》,各地有制定了本地区的相关制度的,可以参考。你母亲当时仅仅定性了因工致残,并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能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要看你们当地的制度衔接情况。而且,自2011年1月1日起,修订过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而非用人单位支付的。(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
另外,两个一次性补助金,浙江省是以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发的,其它省份我不太清楚。2008年企业破产后,原在岗职工是否视作是中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了,还得去向当时参加破产清算或者改制的部门了解情况。同时还要了解你所在省份对两个一次性补助金支付的标准,在不同的省份,是存在差别的。
我个人觉得,用人单位或当地部门愿意来解决两个一次性补助金,做法是不错的,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向前溯及力,对于条例出台之前发生的工伤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能参照条例规定去执行,对工伤职工来说是件好事。

宁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至四级不享受;五级30个月;6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法律依据为《 工伤保险条例》。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到底谁给!

10级伤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工资(工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2个月工资(工资是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用人单位支付
是按照2010年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今年的,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具体数额计算,照LS说的是对的,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他们会帮你计算的
有些地区是计算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PS:不要追问我什么是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这个书面解释起来很麻烦的,你去社保局问下,他们会给你计算的

九级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如果已经辞职,再问这些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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