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未办理环评手续既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10-13
关于未办理环评手续既投产项目的处理对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且已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理。擅自建设并擅自投产的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或设备,如果是被列入国家明令淘汰名录的,应强制淘汰;如果属于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要求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的项目,应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但建成后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予以通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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