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在上海高院,第4庭室,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毛宜合审判长与我作一次谈话!我一开始就提出

10月24日,在上海高院,第4庭室,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毛宜合审判长与我作一次谈话!我一开始就提出为了保证双方讲话要负法律责任!应该给我谈话录音书面记录!但整整二小时谈话结束,我要谈话书面记录!毛宜全审判长却不肯给了!匆匆溜了!

第1个回答  2017-10-31
这种谈话,是非正式的,未必有记录。不同于讯问笔录或者录口供,不必签字确认。追问

谈话有正式录音记录!毛法官把话筒还对正我!书记员也记录!谈话结果对毛法官很不利!他心虚了!这次谈话是正式的!毛法官一开始见到我就说:老胡:我们这次到上海来!与你沟通对最高法院来说是没有先例的!

第2个回答  2017-10-31
拿出你的证据,让他说个明白。他不说明白,决不罢休。追问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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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0-31
你终于谈上了,也算有了进步。
不过,记录是不可以给你的。追问

我以前与法官谈话,结束后,都给我看谈话记录,并签字!再给我一份谈话记录!

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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