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室、警务保障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2个下属机构(旺苍县看守所、旺苍县拘留所),21个派出机构. 另外,我县设森林警察分局受县林业局行政领导,公安局指导业务;武警县中队、消防大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县公安局协管。 指挥中心:接受报警求助服务,指挥调度、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政工监督室:党建,队伍管理,警务督察,对外宣传工作。 警务保障室:负责民警后勤勤务、装备及各种警务活动的保障工作。 法制室:负责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工作。 国保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防邪、处邪工作。 治安大队: 负责治安防范、管理、服务等工作。 经侦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的侦查、打击工作。 网安大队: 负责网络安全监察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禁毒大队: 负责禁毒宣传、教育、打击毒品犯罪等工作。 刑侦大队: 负责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侦查、打击工作。 看守所、拘留所: 负责对在押服刑人员、拘留人员监管工作。 消防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交警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森林分局:负责森林治安管护和森林案件查处工作。 巡特警大队: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先期处置各类治安事件等。 各派出所:负责辖区防范、管理、打击、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