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了辞职有补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1
在公司工作十年后,如果员工自行决定辞职,通常情况下是不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员工是因为以下情况之一而被迫辞职,那么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1.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 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续订,否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如果员工是出于个人意愿而非上述原因之一选择离职,那么他们通常不会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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