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明启,男,汉族,1954年2月出生,河南南乐县人,中共党员。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政工师。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党委书记,六师政委,五家渠市人大主任、党组书记,昌吉州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咨询、督察委员会咨询督察员(正厅级)等职务。2014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给予其双开处分。12014年12月1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涉嫌受贿犯罪的焦明启决定逮捕。22015年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五师分院依法对其涉嫌受贿一案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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