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07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诠释,外交职员指具有外交官级位的使馆职员。因此,使馆内馆长以下的各级外交官也可称作外交代表。在这一含义下的外交代表,在当今外交实践中,除具有参赞、秘书(分一、二、三等)及随员等传统外交级位的外交职员外,还应增加公使以及各类专业外交职员。外交职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有权对外进行交往和交涉,对使馆履行的职责都负各自分工应负的责任。除无权在住宅和交通工具使用国旗国徽,并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所受限制较多一些外,他们所享有的外交特权和豁免基本同作为馆长的外交代表一样。外交职员的派任一般不必事先征得接受国的同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