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简述一下《高老头》里面的人物形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高老头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一系列富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之一,他是封建宗法思想被资产阶级金钱至上的道德原则所战胜的历史悲剧的一个缩影。小说主人公高老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份特别的父爱。他把女儿当做天使,乐于
高老头
牺牲自己来满足她们的种种奢望。为了女儿的体面,他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为了替女儿还债,他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弄得身无分文;最后,仍然是为了给女儿弄钱,他竟想去“偷”、去“抢”、去代替人家服兵役,去“卖命”、去“杀人放火”。
对这样一个“慈父”,巴尔扎克赞叹“他无异于一个基督教神圣的殉道者”。有人也曾赞赏他“表现了人类崇高的至性”。其实,这都是把高老头的父爱神圣化了。事实上,高老头的父爱并不单纯,而带着阶级的复杂性,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从封建宗法伦理道德观出发,他认为父女之爱天经地义,“父道”是家庭、社会的轴心;但他又怀着往上爬的虚荣心,把对女儿的“爱”作为攀援名贵、抬高地位的手段,结果,原本高尚的感情变得庸俗、污秽。
高老头
高老头的父爱的悲剧,既是个性发展必然结果,也是时代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是由于他心理偏执的近乎疯狂的父爱,使他成为父爱的牺牲品;另一方面又由于社会的发展,使他与社会行为准则脱节,从而使他成为社会的牺牲品。在道德上,高老头并没有完全接受资产阶级一套,还拖着一条“宗法道德的尾巴”。从内容到形式,高老头的父爱都是基于这种宗法道德观念,因受到资本主义金钱关系的无情冲击,而呈病态、畸形的。它是两种社会交替时期的产物。他的父爱交织着封建宗法观念和资产阶级的金钱法则。因而具有自我抹杀性,正如高老头自己所说:“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纵容她们把我踩在脚下的。”
作者有意识把高老头的父爱夸张到“荒谬的程度”,“任何东西都不足以破坏这种感情”。然而,这种“伟大的父爱”却为世道所不容,为女儿所抛弃。高老头的父爱是巴尔扎克的理想家庭形式,又借以批判了“污秽、狭小、浅薄的社会”,高老头的父爱并不伟大,但从客观效果而言,他真实揭示了病态“父爱”产生、发展和终结的社会原因,这一点倒是伟大的。[2]
高老头对女儿的爱已经超出了常理,高老头父爱的激情是无限的膨胀,以致到了有悖常理,难以理解的地步。高老头的悲剧固然是当时的社会造成的,金钱的魔力,无止境的享乐的欲望,摧毁了一切人类的感情,毒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使人变得连禽兽都不如。阿雷达为了20万年息的陪嫁出卖爱情,伏脱冷为了攫取一笔资本而引诱拉斯蒂涅参与杀人勾当,高老头的全部财产和感情都奉献给了女儿,而女儿们却只是在缺钱的时候想起父亲,为了一件金银铺绣的裙衫,竟然逼父亲卖掉最后的餐具,明明知道父亲快咽气了,女儿心中盘算的却是如何到巴黎名门贵胄的舞会上去出风头,即便踩着父亲的身体走过也再所不惜。但是,高老头为自己的悲剧也应付不可推卸的责任。外因要靠内因起作用,环境的影响是通过人物自身的内因起作用的。他不为自己内在的情感所奴役,不把感情全部倾注到女儿身上,不把他的父爱发展到极端,他对女儿们的爱也不会变畸形。[3]
拉斯蒂涅
巴尔扎克的这部小说以“高老头”命名,但它并非是以这个人物为中心的。在写作过程中,拉斯蒂涅是贯穿小说始终的主要人物。拉斯蒂涅在《人间喜剧》中经常出现,是青年野心家的形象。他的第一次出现是在《高老头》中。《高老头》中的拉斯蒂涅是一个发展着的人物形象,巴尔扎克在《高老头》中描写了他野心家形成的全过程,这便是此书最大价值之所在。
拉斯蒂涅本来是法国某省的破落子弟,家庭节省一切开支,供他到巴黎上大学,希望将来重振家业。这种做法在法国复辟时期是很普遍的。小说开始的时候,他21岁,是个热情且具才气的青年,聪明帅气,抱着发家致富、步步高升的想法在巴黎学法律。他本来想在毕业以后凭自己的本领按部就班地向上爬。但在巴黎不到一年,家境的贫寒和巴黎社会的繁华就使他向上爬的欲望增强了十倍。他发现在巴黎,女人对社会生活很有影响,于是就想去征服几个可以做他后台的妇女。他从自己姑祖母处知道有一远房表姐鲍赛昂夫人。就去向她求教向上爬的经验。当时鲍赛昂夫人正是情场失意,满腹怨恨,她对拉斯蒂涅说:“这社会不过是傻子和骗子的集团,要以牙还牙来对付这个社会。你越没心肝就越升得快。你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人家就怕你,只能把男男女女当做驿马。把他们骑得筋疲力尽,到了站上丢下来。这样,你就能到达欲望的最高峰。”她让拉斯蒂涅隐藏起自己真实的想法,要善于作假,并在巴黎找个出人头地的太太作幌子。当时,她认为主宰地位的是金钱,就叫拉斯蒂涅去勾引有钱的纽沁根太太,作为他上爬的跳板。她说:“你能爱她就爱她,不能爱她利用她也好。”鲍赛昂夫人还把他带到社交界。这样,鲍赛昂夫人就给拉斯蒂涅上了极端利己主义的第一课,成为他向上爬的第一个领路人。拉斯蒂涅从鲍赛昂夫人豪华的府上回到他的公寓,环境强烈的对比更刺激了他的欲望。他要在上流社会鬼混,就需要钱。于是,就昧着良心写信回家,要母亲和妹妹凑1200法郎给他。但这时的拉斯蒂涅还没有完全放弃靠学问争取前途的想法,没有完全丧失良知。在写信回家以后,他心里也难受得要命。当他知道高老头为女儿牺牲自己的一切以后,认为高老头真伟大。他同情高老头,挺身出来做他的保护人,直到最后料理高老头的丧事。 他的第二个领路人是伏脱冷。伏脱冷是个潜逃的囚犯。他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熟悉统治阶级的内幕。目光锐利,一眼就看出拉斯蒂涅不顾一切向上爬的心思。他想把拉斯蒂涅拉为同伙。他对他说:“这个社会有财便是德,凡是浑身污泥而坐在车上的都是正人君子,浑身污泥而搬着两腿走路的,都是小人流氓,扒窃一件随便什么东西,你就得到法院广场上展览。大家拿你当把戏看。偷上100万,交际场中就说你是大贤大德。”他告诉拉斯蒂涅:“要向上爬,势必你吞我、我吞你,像一个瓶中的许多蜘蛛。”他说:“你知道巴黎人是怎样打天下的?不是靠钱财的光芒,就是靠腐蚀的本领。在这个人堆里,雄才大略是少有的,遍地风行的是腐化堕落。”他还对拉斯蒂涅说:“要弄大钱就得大刀阔斧地干,人生就是这么回事,跟厨房一样的腥臭。要捞油水就不要怕弄脏手。只消事后洗干净。今日所谓的道德,不过是这一点。”他指引拉斯蒂涅去色引泰伊番小姐。泰伊番小姐的父亲是个大银行家。在大革命时代谋财害命。巴尔扎克在短篇小说《红色旅馆》里写了他的发家史。他为了保存财产,把全部财产传给儿子,就把女儿赶出了家。伏脱冷建议他们两个合作,由拉斯蒂涅去追求泰伊番小姐,他设法去弄死她的哥哥。这样,泰伊番小姐就有一百万家财陪嫁了。伏脱冷要求事后能得到20万法郎。拉斯蒂涅虽不敢接受这个建议,但伏脱冷的话已深深印在了他的心里。以后他看见泰伊番小姐,就有个声音在耳边回响:“80万,80万……” 这两个引路人都对拉斯蒂涅分析了社会寡廉鲜耻的本象。金钱的力量招引他走以牙还牙,以不道德对不道德,不择手段的极端利己主义的道路。他们的话形式上虽不同,但本质一样。拉斯蒂涅曾说:“鲍赛昂夫人文文雅雅对我说的,伏脱冷赤裸裸地说了出来。”拉斯蒂涅既要不顾一切地向上爬,必然要按他们的话去做。他先去追求纽沁根太太,发现她没有财权(她的陪嫁被丈夫控制着)。他发现计划落了空,眼看着自己没有钱,没有前途,便又想起了伏脱冷的计划,转而追求泰伊番小姐。但就在这时,伏脱冷被捕了。拉斯蒂涅只好去追求纽沁根太太,因为他不想冒触犯法律的危险。他的野心家性格是在伏脱冷被捕,鲍赛昂夫人被抛弃和高老头之死三幕惨剧之后才完成的。
本文之所以以“高老头”命名,是由高老头悲剧在文中的深刻意义所决定的。高老头的悲剧是拉斯蒂涅社会教育的最重要的一课,远比表姐鲍赛昂夫人和在逃苦役犯伏脱冷给他上的那两课深刻得多,是拉斯蒂涅野心家性格形成途中所受的最有力的一鞭。
鲍赛昂夫人
鲍赛昂夫人是复辟时期贵族妇女的典型。她出身高贵,是普高涅王室的最后一个女儿,巴黎社交界的皇后。她的客厅是贵族社会中最有意义的地方,谁能在她的客厅露面,“就等于有了一封贵族世家的证书”,在上流社会通行无阻。巴黎的资产阶级妇女,做梦都想挤进去。但实际上她表面虽然显赫一时,内心却有衰落的感觉。她意识到金钱才是社会的真正主宰,唯利是图即道德原则。但是她自己却因袭着贵族的传统和傲慢,诋誉资产阶级妇女。可以说,她这个人是识时务的,但又不肯顺应潮流。她和西班牙侯爵阿瞿达相爱了三年,她的爱情是真挚的。但是她的情夫为了要娶一个有400万陪嫁的资产阶级贵族小姐而抛弃了她。因此,她要告别巴黎社交界。临别时她举行了一个隆重的舞会,巴尔扎克用无限同情和婉惜来描写了这个告别舞会的场面。小说写到:“鲍赛昂府四周被五百多辆车上的灯照得通明透亮,无数上流社会的人都来送她,犹如古时的罗马青年对着一个含笑而死的斗兽喝彩。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乐队奏着音乐,她内心却一片荒凉。在别人眼里,她身着白衣,安闲静穆,背地里她流着眼泪焚烧情书,作着出走的准备。”巴尔扎克用衬托对比的手法,极力渲染了她退出历史舞台时的悲壮气氛,唱出了一曲无尽的挽歌。以后鲍赛昂夫人在《弃妇》中再次被弃。她的悲剧,形象地说明了复辟时期贵族阶级的衰落和资产阶级的得势。高贵敌不过金钱,爱情敌不过金钱。
伏脱冷
他的真名叫约格·高冷,外号“鬼上当”,他是《人间喜剧》中重要的资产阶级野心家形象。在《高老头》里,他是潜逃的苦役犯,高等窃财集团办事班的心腹和参谋,经营着大宗赃物,是一个尚未得势的凶狠的掠夺者形象。伏脱冷很能干,手下有一班爪牙。他的阅历广,对上层社会很熟悉,看透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的真相。他对拉斯蒂涅一针见血地指出:“强盗和统治者的差别只在于见血与不见血而已。”大资产阶级不过是受法律保护的大盗,这个社会有财便是德。他只要有400万法郎就是“四百万”先生,合众国的公民,谁也不会来盘问他过去的历史了。他要发展,要以恶对恶,要以不道德对不道德,既像炮弹般轰进去,又像瘟疫般钻进去,谋财害命,引诱青年,不择手段地去攫取财富。他熟悉法典,会钻法律的空子,从不在落网的时候被判死刑。他很注重江湖义气,从来没有出卖过人。他对拉说:“说我是恶棍、坏蛋、无赖、强盗都行,只是别叫我骗子,也别叫我奸细。”连抓他的暗探也说他是条好汉。他的目的就是再搞20万法郎,然后到美洲去买200个黑奴,办大种植场。
这个形象有很大的冒险性。伏脱冷反抗社会,是因为他受社会很大的排挤,野心不能得逞。他研究社会,揭露社会,是为了顺应这一套向上爬,只要他向上爬的野心一旦得逞,他便会变成维护现行制度的鹰犬。这个形象在许多作品中出现。《高老头》写他1819年被捕,以后他再次逃走,到西班牙过后又化妆回到法国。在《幻灭》里,他以西班牙神父的面目出现,在《交际花盛衰记》里,他当上了巴黎秘密警察厅厅长,在《贝姨》里他当上公安处处长,爬上统治阶层。据说,巴尔扎克写这个形象是以巴黎一个秘密警察头子的经历作为原形的。伏脱冷这一形象很复杂,他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揭发者,也是罪恶的制造者。巴尔扎克对他的态度也是矛盾的,既把他写成社会罪恶的代表,加以批判,又欣赏他的洒脱、意气、能力,通过他的冷嘲热讽,来表达自己对社会的批判。小说中伏脱冷被捕的场面很有英雄气概,当时在场的画家说:“把他画下来倒是挺美的呢!”伏尔盖公寓的人都同情他,对出卖他的米雪诺小姐都很气愤,大家对她喊:“滚出去,奸细!”都反对和她住在一个公寓里。像这样精明强悍的强盗,也败在金钱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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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2-27
是法国巴尔扎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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