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尔法学院历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康奈尔法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87年,当时的院长是Douglas Boardman法官。其初期的招生门槛并不高,学生需具备两年的本科学历。1924年,学院迈入新阶段,开始招收法学研究生并颁发学位,同时更名为现在的"康奈尔法学院"。


在历史上,康奈尔法学院也实现了突破性的人才培养。1890年,乔治·华盛顿·菲尔兹成为美国首位非白人法学院毕业生,而1893年,玛丽·肯尼迪·布朗则是学院首位女性毕业生。学院的建筑发展也见证了其成长,1892年迁入专门为法学院设计的Boardman Hall,1937年则搬入了由Myron Charles Taylor捐赠建造的哥特式建筑Myron Taylor Hall,Taylor本人是1894届毕业生。


教学与专业领域,1948年,法学院开始实施国际法律实务的专门培养,并授予LLB学位。1968年,学院创办了《康奈尔国际法杂志》,1991年成立了伯杰国际法律研究计划,1994年与巴黎大学法学院合作,推出了夏季项目,主要聚焦国际法和比较法。1999年至2004年,学院主持了女性主义法律理论项目,进一步丰富了学术研究内容。2002年,学院成立了克拉克项目,专门研究东亚的法律和文化,体现出其全球化的视野。2006年,学院甚至在中国苏州设立了第二个夏季培训学院,进一步扩大了其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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