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编码:4-07-13-02
职业分类:商业、服务业人员 >> 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 环境卫生人员
标准发文:劳社厅发[2008]5号
包含工种:公共区域保洁员(04-009) 道路清扫工(13-092) 公厕保洁工(13-094)
职业描述:从事公共区域环境及设施清洁、保养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机具或手工,对道路、建筑物内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保洁;
(2)对公共区域内的公用设施进行清洁、保养。
注:职业描述以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内容为准
职业定义:从事公共区域环境及设施清洁、保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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