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文字、货币、度量衡、车轨
制定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通用于公文法令;后来又整理出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秦统一后,统一规定:货币分为两等,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圆形方孔钱铜币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另外秦始皇还将商鞅变法时制定的度量衡制度推行至全国,并专门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
2、加强思想统治
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采用法家思想。焚书坑儒禁止“以古非今”的反动活动。
扩展资料:
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和政权机构。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监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
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太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始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