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三章 学制与在校年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第八条 本科学制由国家统一规定,一般为四年,少数专业为五年。
第九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校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或推后1--2年毕业,允许学生申请保留学籍1—2年从事创业等活动,但在校年限(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和保留学籍)不得超出其学制两年(即四年制本科生不超出六年、五年制本科生不超出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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