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是什么意思?

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主要意思是?

第1个回答  2018-06-25
第二百二十五条(原189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更多精彩内容来源苏州律师咨询 http://china.findlaw.cn/suzhou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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