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8月6号进入该公司,2009年9月25号拿了工资走人,公司让我回去办离职手续,所以我很纳闷,第一我没有跟他签劳动合同,第二我只写了入职申请,第三我只是在试用期还没转正,在那呆了一个半月,所以公司说三天之内要回公司办离职手续不然算辞退,要把这个事放到网上,问这个公司是不是有点侵权了?还有有没有必要办理离职手续,想懂法律的人请教下
怎么说,那公司的老总态度很有问题,之前我有个同学在那上班工作的很不错的,后来因故辞职,到公司办离职手续,有很多不开心,所以不想回公司,就是说我的行为有没有违法,,,还是说公司的行为不恰当了,之后还有八天的工资和业绩我都不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