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工厂打工四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否可拿到赔偿

在一家工厂打工四年,没有签劳动合同,告到劳动局是否可拿到赔偿

第1个回答  2009-09-03
按现行法规,没签合同要付双薪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3
2008年1月1日出台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规定,一年以上不签书面合同的,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算起)
其中一条规定: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接下来要续订合同的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你现在要签订的有具体年限的,比如一年、两年、三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这个单位要负责你到退休。你将永远成为那个单位的员工。除非你自己辞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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