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条件、执行法律依据和执行机关

接到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后并未拆除违章建筑,还要具备哪些条件方能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进行强制拆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执行强制拆除的最后是哪个机关呢??

第1个回答  2020-12-14
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限制违章建筑;从违章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章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章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可以处理大部分违章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章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应当”这个词。“应当”,表明这里的规定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必须具备的条件,达不到这个条件就是违法。
第2个回答  2009-09-27
http://www.ycwb.com/gb/content/2006-01/10/content_1052523.htm

根据宪法制定的行政强制法草案近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实施强制执行应当事先进行督促催告,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3个回答  2021-02-24
您好,在拆除违法建筑之前,相关部门必须要依法先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的情况,以及陈述、申辩权,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催告书之后才能进行,否则是不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20-08-09

第5个回答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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