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给98天产假,孕妇却休了203天,她是如何让公司同意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1
产假和陪产假,是国家给到职场人最长的带薪休假。只要按照政府相关规定休息,这个假期都是够用的。一般产假都是国家法定产假98天加上各地政府的福利产假。

然而,部分企业在执行国家规定时,千方百计刁难员工。员工不知道如何维权,也害怕维权。导致国家给的假期自己却无法享用。这样既不利于妈妈们身体的恢复,也不利于孩子的 健康 成长。

去年在我爱人怀孕请产假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公司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按规定给批准产假。最后在经历了一番斗智斗勇后。我成功帮爱人获得了符合规定的产假时间,这里也分享给大家。

我爱人在一家母婴品牌公司做招商经理,入职两年后怀孕了。平时产检都是周天去医院检查,或者请年假去的(她所在公司是单休)。在距离预产期只有不到三周时,她所在的公司要搬到新的办公地点上班。

由于该办公楼,刚装修完成不到一周,装修气味非常大。我就让她提前开始休产假,她考虑后也决定休息了。于是就向领导提出了休假申请。领导表示直接在公司的办公系统上提产假就行。

我爱人她在提产假时,发现公司系统里面只有国家规定的98天,没有当地政府给的额外60天产假。于是就问领导,业务领导也不太清楚这个事,就去问公司人事行政。

公司人事行政,是一名才从外地回来的同事。她答复说,她之前在天津(我们是在四川)从没听说过有什么地方福利产假。公司不会执行,就这么多天。得到这个答复后,我决定开始为她的产假问题展开维权行动。

在我爱人给我公司的答复后,我当时非常生气。但是我们商量了一下,还是希望通过公司内部协商来解决此事。当时,按照我们所在地的规定,应该是98天国家规定产假加60天四川省福利产假(如果纯母乳喂养额外增加30天需出证明,难产额外增加15天)。我们的要求,就是休息158天就行。

我让我爱人先找到了她的直属领导反应这件事。并且把四川省相关额外福利产假的法律说明找出来了。她们领导人还不错,知道后就直接找到公司的老板反应此事。

最后老板(ceo)通过内部聊天工具明确答复,说这个规定他不太清楚,没有听说劳动局要求公司强制执行,所以公司就不需要执行。(和人事专员的答复一样)由此沟通破裂。我开始了下一步的动作。

在知道她们老板这样回复后,我很生气。但是考虑到老婆预产期将至,就问她是否还考虑后面再回到公司去上班。如果不去,我就准备后面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网络曝光了。

老婆说,她最近一年来业绩一直是团队的前三名。而且因为怀孕,公司又是做母婴产品的。自己也在用公司的一些产品,在给客户介绍的时候,非常容易得到客户的认可。所以还是想后面继续回去工作。

所以,我并没有直接向劳动局举报她们公司。而是选择了,通过市长信箱,向劳动局写邮件咨询关于产假休息和薪资计算的问题。

老婆的直属领导,表示会进一步帮她去沟通。一连20来天都没有回信,由于刚好期间孩子出生。我们也忙,我也没有过多的询问此事。

在我老婆坐月子期间,她公司行政人事发来消息,说让我们提供一下如何获得这个回复的,让我们提供一下相关网页链接(敢情是怕我PS了一张图来吓她的)。我就把查询的编码和信息给了她。

发给她后不久,她就说这个事情要跟老板进一步沟通。这个我们可以等,就说等她消息。在当天快下班时,公司行政人事专员答复。说可以按照四川省规定进行休假。

我又问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因为我老婆所在公司没有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公积金。是按照当地的最低收入标准在缴纳。对方答复,这个应该是按照生育保险来下发,不过具体的要等财务那边核算后才知道。

对于这个,国家明确规定是如果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如果生育保险无法缴纳金额没有这么多的,由企业补足差额。所以我提出了质疑,但是对方又表示以前不知道有这项规定。(感觉我是来给她普及法律规定的)我说,这可是国家规定,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了。请反馈给公司财务。

对方表示会反馈后,因为孩子刚出生事情很多,所以我们也就暂时没有继续追问了。不过,我也能感觉到,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果然,在发放产假期间的第一笔工资时,金额就不对。不仅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连合同上的无责底薪都不够。我们就提出了质疑。由于我爱人刚生了孩子,为了不让她过于焦虑此事。后面所有沟通,都是她告诉我情况。我发好文字她回复过去。

在我要求下,她们公司行政人事专员,拉上财务主管一起建了一个企业微信群。我们询问,发工资的依据是什么。财务答复,是人事说的按照购买生育保险的基数发放的(也就是我们这边的社平最低工资)。人事马上说弄错了,按底薪发。

我就让我爱人回复他们,你们弄清楚一些。之前我们说了,这个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应该是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如果生育保险无法缴纳金额没有这么多的,由企业补足差额。

人事专员再次说,没有听说过这项规定。并且表示是咨询了我们当地劳动局执法大队的。对于这点我完全不相信,因为劳动局对国家规定肯定是很清楚的。对方只是想以此要挟我们同意罢了。于是我又写了一封邮件给到劳动局。

不过这次我写的是投诉邮件。我投诉她们公司不按规定发放产假工资,不过我依旧没写她们企业的名字(为了不彻底撕破脸皮),但是说明了,公司人事向当地劳动局问过此事的事情。

第二天,劳动局再次联系了我。这次打来电话的是企业所在区的劳动大队的队长,队长首先表明了身份,并且告诉我说,肯定是企业在骗人。

劳动部门肯定是会依据法律来执行的,并且他希望我告诉企业的名称,对于不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滑头企业,他们准备上门给企业负责人好好上上课。真的,很感谢这位负责的队长同志,有了政府给咱撑腰,我自然就要硬起来了。

得到了劳动局的答复后,我们再次与她们公司沟通。明确告知了劳动局的答复,并且说了如果公司不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我们就会立即提起仲裁,并且还会向新闻媒体曝光此事。

公司人事收到信息后,立马表示一定会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并且告诉财务就按我们说的来发(敢情这事儿,领导早知道,如果我们不继续反应,那么就是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不过财务表示,已经做好了账了。按公司规定,需要等到我老婆产假结束返岗后当月补发。这点我们表示可以接受。

同时,鉴于公司之前一系列的刁难操作。我明确提出,产假要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全额休息。即98天国家假期+60天四川省福利产假+30天纯母乳喂养假(指定医院提供证明)+15天难产假(剖腹产等证明),一共203天。人事也表示,可以按照规定执行。

最后通过一系列艰难的沟通,终于让我老婆完整的休息了产假。并且拿到了应得的产假期间工资。不过她们公司在年底还是坑了她一把。

她们公司对全体员工有至少一个月薪资的年终奖,结果没有发给她。理由是,当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处于休假状态。由于这个没有写入合同,所以我们也没有说什么。

后面在我老婆返岗工作后了解到,公司还有一名女同事,预产期比她晚一个月左右,最后就真的只休了98天的产假。由此可见,人善被人欺,该争取一定要争取。

说在最后,其实没有人想有这样的维权经历。只要公司合理合法的执行国家政府的规定,我们也不至于劳神费力的与公司周旋。

但是这样的企业太多了,没办法,我们只能迎战,为了维护国家赋予我们应得的权利而奋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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