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该怎么往下走?

孩子在放学期间在校门口看见有人打架,过去看热闹,不小心被别人误伤,打折了俩颗门牙,现在已经报警,孩子我住院治疗了,今天已经办理了出院,我想继续往下走,派出所不与我进行民事调解,不和我做司法鉴定,对方和我家孩子都是13岁,接下来我该怎么办?已经四天了,我也不能上班,孩子还得赶紧上学?求解答

你这种情况,派出所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建议你尽早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就人身损害要求赔偿,在诉讼的过程中再进行伤情鉴定。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如医药费,交通费等等)。在整个起诉阶段,你们可以正常的上班上学,需要应诉做鉴定的时候请个假就好了。就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不懂还可以继续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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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9
您好。愿意追究其责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属于轻伤。起诉及赔偿将依据法律条款决定。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二条 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2个回答  2021-10-19
你好,鉴于是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基本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固定好相关治疗费用,待出院后立即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已经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
第3个回答  2021-10-19
这种事情很简单,只要让对方的孩子的家长出钱给你们孩子看病,并作出相应的赔偿就行了。如果协商不成就走诉讼程序。
第4个回答  2021-10-20
可以先去派出所指定医院做监定,然后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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