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52 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6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 长 李长江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