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包工头不出医药费怎么办?

两周前,我叔在工地从三楼坠下,现在在医院昏迷不醒,头骨破裂。

  但是现在没有钱了,包工头也不出医药费,医院已经停药一天了。

  请问律师们,这里面又三层雇主的情况下找谁。

  一是房东,二是主要包工头,三是直接包工头,现在这三个都不出钱。该怎么办呢?

第1个回答  2019-05-22
工伤住院治疗费用老板不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法律依据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2个回答  2019-05-22
按法律要求要单位去申请工伤,
若单位不申请,只能个人申请。

然后要看企业是否为员工参保,
一、如果没有参保的话,所有的
工伤待遇支付将全由企业承担。
二、如果参保,停工留薪期间工
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
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
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企业承担。
其他就走医疗保险和走工伤保险
支付了,包括医疗费用、工伤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伤残十级以上才有伤残待遇。)

若老板不赔,劳动仲裁容易赢。
一般必须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若不服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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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做
一年赔两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赔,
那就违反劳动合同法,收集各方面
证据,打电话劳动监察大队(可打
12333咨询具体电话)投诉。不行
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打
12333电话问地址,收费非常低)。
若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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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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