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人事网--工作

我是2008年兰州大学医学检验本科毕业生,在宝鸡工作已经1年多了,因待遇和个人婚想姻因素想回到咱们西峰工作,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

第1个回答  2010-04-13
庆市人发[2009]83号

关于规范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到择业登记
和落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劳局、教育局、公安局、市直中专学校: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节省择业成本,切实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根据甘政办发[2009]63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我市普通院校毕业生报到、择业登记和落户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
(一)省外普通高校庆阳生源毕业生报到程序
从2009年6月1日起,凡2009年及以后省外普通高校(包括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庆阳生源毕业生,毕业时被派回生源地的,由本人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全国统一印制的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直接到市人事局报到(不再到省人事厅或教育厅办理手续)。报到后,由市人事局换发甘肃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择业通知书》,再到生源县(区)人劳局注册。
(二)省内普通高校庆阳生源毕业生报到程序
省内普通高校庆阳生源毕业生报到,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必须持省人事厅(教育厅)签发的《择业通知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到市人事局报到后,再到生源县(区)人事局报到;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介绍信》,直接派市教育局。属非师范普通高校毕业生由省人事厅签发《就业介绍信》,直接派市人事局。市教育局、人事局依《就业介绍信》、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派往接收单位。
(三)省内外庆阳生源中专毕业生报到程序
省内中专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省外中专毕业生持省级毕业生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和档案直接到生源县(区)人劳局注册。不再到市人事局报到。
市内中专学校毕业生由各学校直接在市人事局办理《择业通知书》后,统一发给学生,由学生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原件再到生源县(区)人劳局报到。
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未就业登记,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择业,择业期三年。
二、注册登记
凡持《择业通知书》的庆阳生源毕业生,须在毕业一个月之内到市人事局和生源县(区)人劳局报到,最迟不得超过当年年底。报到后按照《甘肃省未就业毕业生择业期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半年由本人亲自到生源县(区)人事局进行未就业注册登记。
三、落户
继续按甘政办发[2003]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庆阳市人事局(庆阳市教育局)签发的《就业报到介绍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就业单位介绍信,到就业单位所在县(区)公安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庆阳市人事局换发(注册登记)的《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进行落户。家庭是非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家庭户口薄上;家庭是农业户口的,户口落到县(区)人事部门建立的毕业生集体户口簿上。落实就业单位后需迁转户口的,凭《就业报到介绍信》办理户口迁转手续。
未持庆阳市人事局签发的《就业报到介绍信》或庆阳市人事局换发(注册登记)的《择业通知书》,各级公安部门不得办理落户手续。
四、《择业通知书》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
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按规定在生源县(区)登记注册后,可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择业。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后需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其中,在市属单位及县(区)内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市人事局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在庆阳市属单位以外落实了就业单位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由市人事局退还本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择业通知书》和毕业证、用人单位接收函等证件材料,到省人事厅或教育厅换发《就业报到介绍信》。
五、毕业生调整改派
在庆阳市以外的市(州)落实就业单位或是调整到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就业,由省人事厅(教育厅)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改派到外省就业的,须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时须提供毕业时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毕业证等材料原件。超过一年的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从《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计算)。
六、具体要求
(一)严格政策规定。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毕业生进行报到注册和落户工作。任何人不得超越程序或私自办理择(就)业手续。凡在庆阳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一律以庆阳市人事局签发的《甘肃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介绍信》为唯一凭据,其他任何证件均不作为毕业生安置就业的依据。
(二)严格时限规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市、县(区)人事、教育部门每年在七月份集中办理毕业生报到注册登记手续。凡当年年底前未报到或连续两次不进行未就业登记者,本人自主择业,档案、户口托管县(区)人才中心,各级人事部门不再办理任何择(就)业手续。
(三)建立月报告制度和毕业生活动情况汇报制度。各县(区)人事部门要在动态中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就业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每月底前将报到注册情况上报市人事局。加强上下衔接,保持及时沟通,确保毕业生活动情况信道畅通。
(四)强化诚信教育。教育广大毕业生认真学习择(就)业政策,如实反应本人情况,真实提供有关证件,诚信择业,公平竞争。凡出现的所有假证件一律没收。执意闹事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置。本人确实属于普通院校毕业生,取消当年安置招考资格。
(五)切实加强力量。随着回归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和择业登记方式的改变,基层人事部门业务量急剧增加。各县(区)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市人事局专技科),并配备专用办公设备,确保毕业生报到注册登记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安全。
为了规范毕业生报到注册等工作,彻底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热忱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西峰区人劳局:0934-8222733 庆城县人劳局:0934-3222536
合水县人劳局:0934-5521511 宁 县人劳局:0934-6622297
环 县人劳局:0934-4121424 镇原县人劳局:0934-7121817
华池县人劳局:0934-5121552 正宁县人劳局:0934-6121514
庆阳市人事局:0934-5998812

庆阳市人事局 庆阳市教育局

庆阳市公安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普通高校 毕业生 报到 择业登记 通知
报: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庆阳市人事局专技科 2009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50份
第2个回答  2012-10-12
你好!请问 我是中专毕业后,在天津成人学校大专毕业的,能参加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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