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等级1-10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6
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符合一级至四级伤残标准的,将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按以下标准享受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90%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85%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80%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75%本人工资
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发伤残津贴,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于五级至六级伤残的职工,将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 五级伤残:70%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60%本人工资
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将按以下标准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若有以下情形之一,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 拒绝治疗
用人单位应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单位缴费费率的乘积。对于难以按工资总额缴纳的行业,具体缴纳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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