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第三章   课程考核作弊的处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6

西南大学针对课程考核违纪作弊行为制定了明确的处理规定。以下是第三章中关于作弊行为的具体处理措施:


第八条,考生若出现一般作弊行为,如抄袭试题、互对答案、传递或接收试卷等,将分别以零分计分,并根据其书面认识情况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例如,提前交卷后仍在考场附近传递答案,或在桌椅上留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都属于此类行为。


第九条列出的则是更为严重的作弊情况,如代考、组织集体作弊、使用通讯工具作弊、对考试工作人员不尊重等,这些行为将导致开除学籍的严厉处分。特别是对于有第二次作弊行为的学生,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理。


第十条明确,任何协同、配合作弊的行为,都将按照作弊者的同等标准进行处理,以维护考试公平性。


而对于结业生或未获学位证书的毕业学生,在换证考试中发现违纪作弊,将永久取消其换证相关的考试资格,以确保教育的严肃性。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学术诚信,确保每个学生在学术环境中公正竞争,提升教育质量。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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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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