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开江县从在岗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12人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16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184号)文件和县委十二届第35次常委会、开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从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在岗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聘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安置学校
2014年全县从公办中小学校在岗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考公办教师12名。拟安置学校原则上为原代课教师所在学校(区)缺编村小,若原学校暂不缺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置到缺编村小。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直接考核招聘: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在岗的开江县户籍代课教师。
2.考试招聘: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代课累计满5学年及以上,截止2013年6月30日仍在教学岗位的开江县户籍代课教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师(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上(1979年8月24日前出生)且2014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开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方法:
1. 报考者需在开江县教育网(www.kjjy.cn)上自行下载《开江县2014年在岗代课教师定向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 报名时,本人持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代课经历证明(须所在学校校长签字认定且加盖学校公章)、代课经历原始材料(每年必须提交至少1份以上)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附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经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4年8月18日下午2:30—6:00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核招聘
直接考核招聘按照开委组通〔2012〕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招聘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语文专业知识(60分)、数学专业知识(60分),共计120分,合卷考试,其知识范围相当于初中毕业考试试题水平(包含小学语文、数学教材中的相关知识和小学语文、数学教学应用能力相关知识)。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予以调整。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8:30--11:00。
地点:开江县实验小学科技楼 。
(五)笔试成绩公示及查分
笔试成绩由主考部门予以公示。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查分。查分者考试分数如有差异,考试得分以查分结果为准。
(六)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七)加分
1. 代课年限(指在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年限)实行分段累计加分
代课年限在10年及以下的,不加分;代课年限在11年至20年的,按每满1年加1分计算;代课年限在21年及以上的,从21年起,按每满1年加1.5分计算。(例如:张××核定累积代课年限32年, 11年至20年应加10分,21年至32年应加18分,张××累计代课年限加分总计28分)。代课年限加分必须提供原始依据(工资花名册、阅卷教师名册、点名册、课程表、学区内颁发的奖状等能证明代课经历的原始证明材料,每年至少1份),无原始依据的年份不得认定加分。
2. 表彰加分
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次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一次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一次加4分;受到表彰的,一次加6分。同一事项受到多层次表彰的,只加一次,以层次为准加分。
七、体检和政审考察
(一)体检对象确定
考核招聘考生,经考核合格后,全部参加体检。
考试招聘考生参加体检人数为本次代课教师总岗位数减去考核招聘考生合格人数后,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余下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在县级及以上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全额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开江县2014年在岗代课教师定向招聘政审考核表》,送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审查签章,连同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档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出现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除此之外,其它原因取消资格、弃权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确定安置学校及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聘用,总成绩相同者,以代课年限长的优先。县教育局根据拟安置学校岗位统一聘用到相关缺编村小。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名单及岗位一律在开江教育网和县教育局公示栏公示,经拟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学校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在所确定的岗位必须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在县域内缺编村小之间流动),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笔试成绩为零分者;
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九、组织与监督
本次从在岗代课教师中定向招考公办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在招聘的任意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信息在开江县教育网(www.kjjy.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开江县教育局、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 0818-8223931
县人社局事管股 0818-8221057
监督举报电话: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0818-8235110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18-8229727
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818-8366163
开江县教育局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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