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名异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我16年在本地用本人的一张身份证跟一个认识几年的本地老板在农商银行办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贷款额度是50万,这人跟这银行方面的人都很熟。这50万是贷给她用的,银行也知道我一分钱没用。我不记得我签的是贷款合同还是贷款申请,已经忘记了。在办理这个业务的时候我就提供一张身份证一张银行卡还有一个签名,其余的任何个人资料何夫妻资料都没有提供,银行也没有要求我提供其他证明,我名下也没有资产跟存款。而且放款的时候我都没接到银行的电话跟放款后要去签字确认的信息。现在的问题这个款已经逾期了,我跟用款人之间也没签合同。银行法务的说我这个是个人贷款不要担保人,不用财产抵押的。也不需要放款后本人再去签字确认,直接打卡里的。我不还款会要我老婆还款,要我小孩以后还款,还会影响到我家三代。
在这贷款期间还款的利息都是实际用款人在还,银行也知道的。期间银行经常会打电话给我要我还款,我都跟银行说的很清楚。而且用款人之前也在银行签订了一份这50万与我无关的证明,现在银行说那个没有用。最近银行已经把我起诉到法院,而这一次用款人也主动法院承担了责任代理了我的这个案件。我现在还会被银行逼着还这个钱吗?法院会不会判我老赖,因为我根本就还不起。我这辈子不是就完了?我还2个几岁的小孩子,我的老婆跟小孩子会不会也会被要求还款?跪求法律大神帮我解答
老赖这个头衔不会被继承,不过财富和债务是可以继承的。银行法务部门讲的都是法律话术,就是用来吓唬人的,就像雷子说的“你的同伙已经招供了,你就招了吧,我们比对一下”,一个意思
追问这银行卡当然在银行的时候就交给了用款人,我也不知道这钱她用在了什么地方,我到现在名下都没有任何的资产,连工资卡都没有,更别提有丰厚的银行流水了。这款项用在什么地方,这银行查的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