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力的个人履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1976年11月后,四川省统计学校职工;
1977年9月后,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中学教师;
1978年9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师资班国际共运史专业本科、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研究生学习;
1985年7月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1988年4月后,广州大学法律系讲师;
1993年3月后,任广州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其间:1993年3月评为副教授);
1994年3月后,任广州大学法律系主任(其间:2000年1月评为教授);
2000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2001年6月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纪检组长;
2003年3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3年5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其间:2004年5月至8月在中山大学与英国牛津大学合办的广东省第四期高级公务员公共管理研究班学习);
2004年12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6年3月后,任广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广州市十二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年1月后,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7年3月后,任现职。
2012年1月11日上午,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李力当选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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