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东省为例,高考志愿填报如已提交“确认志愿”后只可以修改2次。
广东省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
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7日10:00—6月28日16:00;第二时段:6月28日19:00—7月3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可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填报方式:
2007年全国各地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是这样的: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吉林省共4个省市是高考前猜分填报志愿(具体填报的时间主要在5月中下旬,即高考考试还未进行之前,故以下简称“猜分填报”);
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河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9省市区是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具体填报的时间主要在6月中旬,即高考考试刚刚完成但考分究竟是多少还不知道,其他重要信息也不知道,故以下简称“估分填报”);
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宁夏自治区、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江西省、安徽省共18个省市区是高考后据分填报志愿(具体填报的时间主要在6月下旬及7月上旬。
即高考考试分数已经知道,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考生的排序位置等重要信息也已经知道,故以下简称“据分填报”)。这里,分几次填报志愿的,以本科为划分。在2007年11月份,广东省决定2008年高志愿填报将从“猜分填报”改为“据分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