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到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仍然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而言,包括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然而,即便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于你并没有上班,因此也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可能,因为经济补偿是以你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为计算标准。
2.当然即便你无法与用人单位达成解除合同的意见,也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你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