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绍兴市推出2011至2015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旨在打造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谐的农村新面貌。
首要目标是提升农民生活品质,通过深化“百千工程”等五大工程来推进:农村人口集聚、人居环境优化、农民创业增收、文明乡风培育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到2015年,全市将力争所有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标准,80%乡镇开展整乡整镇建设,建成20个示范区,其中包括2011年的10个示范区创建。
具体任务包括: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了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以及考核监督机制的建立。通过这些举措,绍兴市力图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