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7

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绍兴市推出2011至2015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旨在打造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谐的农村新面貌。


首要目标是提升农民生活品质,通过深化“百千工程”等五大工程来推进:农村人口集聚、人居环境优化、农民创业增收、文明乡风培育和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到2015年,全市将力争所有县(市、区)达到美丽乡村标准,80%乡镇开展整乡整镇建设,建成20个示范区,其中包括2011年的10个示范区创建。


具体任务包括:



    推进农村人口集聚,通过完善村庄规划,鼓励集中居住,优化宅基地使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社区服务。
    改善人居环境,进行连线成片整治,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区,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通过农业高效生态化和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培育文明乡风,开展文明创建和特色文化村保护,促进乡村社会和谐。
    深化农村土地、金融和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强调了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以及考核监督机制的建立。通过这些举措,绍兴市力图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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