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酒厂卫生规范GB12697—1990的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7.2.1 不准使用腐烂、生霉、变质、变味的果实为原料酿造果酒。
7.2.2 生产果酒的辅料、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 2760的规定。
7.2.3 用于调兑果酒的酒精,必须经脱臭处理,符合酒精国家标准二级以上酒精指标的食用酒精。
7.2.4 酿酒用的酵母菌,投入生产之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准使用变异或不纯的菌种;要建立严格的菌种 管理制度,定期更新,以保证菌种的纯净。 7.3.1 酿酒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必须是耐侵蚀、无异味、与果品和果酒不起化学变化的材质制成。塑料、橡胶管道必须使用食品级品。
7.3.2 发酵酿酒用的容器,使用前要洗净消毒;对被霉菌污染的容器,应用2%硫酸溶液浸泡数日后,以水冲刷干净,再经硫磺烟熏消毒12h以上或其他有效方法处理后方可使用。发酵贮酒容器内壁如需涂覆涂料时,应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无毒涂料。
7.3.3 破碎机、打浆机、压榨酒输浆泵、贮藏、配酒容器等设备、工用具,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3.4 洗滤棉必须用热水洗净消毒,达到尤臭、无味。
7.3.5 酒瓶必须洗刷干净,达到内外透明,无杂物,控净余水。如果使用回收旧瓶,必须严格挑选,先进行预刷,严格消毒。严禁使用装过油类、农药及有毒药品的旧瓶。 7.4.1 要有完善的灯检设备,安排专人做好空瓶和成品的检查。
7.4.2 瓶装果酒必须保证密封良好。
7.4.3 成品果酒商标上必须按照GB 7718的规定标明品名、厂名、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

相似回答